因為課業等種種因素的忙碌,很久,沒有空仔細去討論樂生這個議題了。
記得,三年前的二月,從南投回台北的公車上,因著一通電話,在情人節前後的某一天,去到先前甚少聽說的樂生院。那天是青年樂生營的最後一天。
後來,陸續參與過幾場抗議的活動,但因為剛回到學校,有太多的事要忙,樂生的議題漸漸只剩電子郵件和偶爾的簡訊裡,偶爾會出現的文章。
因此,在評論姚人多老師的這篇文章之前,最好先表明自己對這個議題的個人主觀看法,以免造成不必要的爭論。
我是支持樂生保存並設立古蹟保留區的,或許不一定能如樂生青年聯盟朋友們所希望的90%,但最好,能夠盡可能地保存,看是否能夠保存六七成的土地面積,然後將要挖掉那部份建地上有保存價值的建築,以類似高雄舊火車站搬遷的方式,遷移到保留下來的那部份土地上。
此外,我也認為,唯有保存樂生院,才能在台灣數十年來一片只顧所謂「建設、發展」的狂潮裡,立下一個典範,讓往後每一項工程在規劃之初,工程單位與政府權責機關,就能夠謹慎地去考量環境與文史等各方面的社會議題,而不是一味盲目的拆拆拆,等到被抗議了才兩手一攤說:沒辦法,當初實在沒想那麼多!
接著,既然姚文的討論主題是樂生拆遷與保存的事件,那麼,有必要先提出在我個人的認知裡,樂生議題的來龍去脈,畢竟,對事實的詮釋不同,就會產生不同的爭點與結論。當然,如果有興趣的朋友們對我認知的事實有不同意見,也歡迎回文討論。
在我的認知裡,樂生議題始於1994年,捷運新莊線決定將機廠放在樂生院的原址上,於是台北市捷運局以十九億左右的價格向當時樂生療養院的主管機關,當時的台灣省政府衛生處,買下了樂生這塊地,而省衛生處將這十九億拿去蓋了後來的迴龍醫院,並將部份樓層的病房做為樂生拆除後,漢生病友的安置之處。那時候,台灣社會對於古蹟保存的概念還在發展中,絕大多數民眾與官員們的看法裡,只有像是龍山寺或者林家花園之類的建築,才叫做古蹟。而當時的台北縣長尤清,就在這樣的認知下,批准了樂生拆遷的方案。
如同每一項重大交通建設,新莊線捷運的規劃與開工,吸引了房地產與建商前來投資,希望在房地產業這項華人最令世人厭惡的產業裡,撈上一筆。
後來,文史學者范燕秋等人思考到了樂生院的保存價值,於是有了二○○四年二月中的青年樂生營,以及之後的樂生居民自救會和青年樂生聯盟的成立,以及向台北縣文化局、台北市捷運局以及中央政府文建會、衛生署(概括接收凍省後省衛生處業務)、行政院院本部及立法院的抗爭活動。
二○○四年年中之後,連任的民進黨中央政府急於在當年底的立委選舉中取得完全執政的優勢,需要一席一席精算各地的立委選情,台北縣政府面臨新莊線沿線建商透過各政黨的地方民意代表施加的龐大壓力,而台北市政府捷運局則抱持公務員一貫地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態度;各方推諉下,打算以拖待變,讓這個議題悄悄結束。
二○○五年,在立委選戰中失利的民進黨政府更動人事,最後在該年底的縣市長選戰中北縣需要新莊縣地方勢力支持、抗爭升溫而抗爭參與者多為過去民進黨在社運界的老同志,而部份關心樂生議題的各黨民代等人士的要求,種種問題的相互牽絆下,這一年,當時的行政院長謝長廷只能宣布樂生為暫訂古蹟,並開始規劃後來大家熟悉的41.6%保存方案。
二○○六年,支持保存樂生的朋友們在冬季的淒風慘雨與鎮暴保警的重重圍困中包圍總統府,也因為台大部份社團的加入下,四月間發動了五步一跪的繞行總統府大遊行,社會輿論逐漸轉向同情保存樂生院的訴求。
二○○七年春,時值民進黨總統初選,樂生聯盟發動包圍行政院長官邸,原先選擇默視並等待樂生議題自動淡化的各方政治力嚐到了苦果,樂生議題逐漸加溫,並成為檢視各參選人是否珍視核心價值的嚴峻考題,身為參選人之一的蘇貞昌選擇退讓,承諾緩拆兩個月,樂生院保存問題交工程會進一步研究。最後,台北縣長周錫瑋帶大隊人馬上街頭「支持捷運」以向地方勢力交心,而台北市捷運局則一貫地不願變更原工程規劃,並認為所有的替代方案均不可行。
檢驗了基本的事實後,回到對姚文的評論。
姚老師的文章讀起來,讓人不由得認為,似乎,這是一場科學小飛俠與惡魔黨的決戰,是一場民進黨政治人物們在救贖與墮落間的內在抉擇。似乎,在醜陋而充滿銅臭味的地方政商勢力,與無辜地被犧牲的院民與百年古蹟間,每個心裡有良知的人,尤其是當初曾經選擇與弱勢者站在一起的人,都應該,也都只能,站在那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的「正義的一方」,否則,便是墮落,便是接受Lucifer的誘惑。
我無意去說什麼等待捷運的新莊人才是弱勢之類很有法西斯味道的誑言,也無意,批評姚人多老師對於一個中間偏左政黨應堅持當初運動理想的殷殷盼望。畢竟,這是許多人,包括我在內,這幾年來不時浮現腦海的疑問與盼望。
我只是想說,有時候,當我們想把「正義的我們」與「邪惡的他們」分個清楚,做個了斷,來場《魔戒》中的米那斯提力斯之戰一般的正邪大決戰的同時,是否,弄到最後,終究使得正義與邪惡之間的分界,更加模糊了,在每一個人的臉上、心靈裡?是否,有時候,通往地獄的道路,正是用最良善的理想與動人的辭藻所鋪陳出來的呢?
我無意去為大玩資金與炒地皮遊戲的建商和地產商說話,華人移民在溫哥華等地專注於炒作房地產以致於許多外國人開始跟華人世界各國一樣,一輩子為一個家庭的棲身之所付出所有的收入,早已成為許多西方國家人民厭惡的焦點。
只是,當我們基本上選擇了改良式資本主義的政經體制,當這些商人也是依著基本的商業規則,在重大建設案的引導下,進行他們的投資計畫時,他們固然沒有那麼充滿社會良知地去發掘出樂生院保存的社會教育價值,然而,相信他們也並非刻意地去選擇為了拿掉一個看來很「骯髒」的地方,而主動要求拆除樂生院──當然,某些據說刻意要把那半山腰挖空來賣砂石的惡意砂石商例外。
那麼,當社會價值進步,而樂生院的保存成為這個社會的關鍵選擇之時,我們當然應該支持樂生院的保存以做為典範;只是,我們也必須去理解,社會上有些人,沒能那麼快跟上價值觀進步的腳步,或者,因著他們特定利益的固著關係,因著必須討生活的關係,對於社會價值的進步,不願自己去概括承擔進步的全部代價。我們必須去思考,是否,可以那麼爽快地,將這些害怕獨自吞下所有代價(也就是說,利息壓力過大,破產跑路,留下小孩和家人整天在黑道討債的陰影下?!)的一般不特別好也不特別壞的商人們,直接全部地計入「惡魔黨的同路人」?那麼,只是單純地希望上學上班能快一點的民眾呢?
社會價值的進步是應該持續前進的,但我們必須去理解,社會轉型的過程,會有些政策變化,而這些變化,往往會造成一部份人民或多或少的損失。因為社會透過代議政治等民主程序,共同選擇了向進步價值的轉變,這是件很好的事,然而,倘若因此造成了部份人民必須因此付出代價,當這些代價可能高到他們承擔不起時,做為一個真正以人為關懷對象,真正相信大多數人的善良因而值得更美好價值觀的民主政府與社會,是必須去包容,必須去拿出辦法來將社會共同選擇往好的方向改變所製成的代價,透過一些政策性的機制,由社會整體來協助共同分擔的;讓少數人並未在過程中有所惡意的「善意第三人」獨自背負起所有的代價,然後簡單地以「該打倒的既得利益者」來歸類他們,這不是一個真正尊重人權、和諧互助的社會民主主義社會應有的做法,這是某些在歷史上早已臭名遠播的「民主革命政權」才會有的做法。
社會的進步,不該,在人民裡面去區分出「正義的一方」與「邪惡的一方」,否則,法國大革命的殷鑑已告訴我們,羅伯斯比的恐怖時代已提醒我們,這樣子,終究只會帶來更大的退步,因為,這終將激發在每個人心裡都有的邪惡力量,而以「正義」之名,為所欲為地去做不義之事。
一個真正進步的社會,不該以社會進步之名,去明示、暗示人民之中有正邪之別,因為,不論怎麼去分類,終究,一個社會中的每個人,以及每個人的子子孫孫,都是必須長長久久地在這塊土地上共同生活,去區別「黑五類」與「紅五類」,只會造成人民間的猜疑與傷痕對立。
沒有人能獨自持著「正義之劍」怒氣沖沖地邁向未來,最終,同一個共同體中的人們,如果想要走向還像個樣子的未來,是必須手牽著手,一齊向前走的。或許有人走得快些,有人走得慢些,那麼,應該互相提攜,讓大家的步伐漸漸地整齊起來,真正地一起昂首闊步前進。
因為我們終究離不開彼此,所以我們必須學會寬恕與和解。
最後,讓我們為還在為保存樂生院而奮鬥的朋友們禱告,祈禱他們的努力與堅持能夠有個甜美的成果,而台灣社會也能因著他們的努力,有著另一番的進步,關於對人對土地的珍惜。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