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6月27日 星期三

判得好!

如題.



不過早上陳主任臨時丟來了一床我先前完全沒care過的病人,

明天一早得報,所以這篇文章還是照慣例只能先欠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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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很喜歡去評論一些事情,因為我不了解完全的事實,

也因為懶惰,或者,因為某種同情.



做錯事的人必須付出代價,這是必然的,

但除了譴責,除了批評,

一個人究竟怎麼會走上歧途,似乎也值得討論,

除了人格特質不佳,似乎,有些別的因素,

像是某些「吃人的禮教」所遺留下來的古老思維,

比如說,像是把國家領導人的權力想像為類似皇帝,

因而,連他的姻親,都可以自以為很有影響力,而他人似乎如此看待,

或者,比如說,認為婚姻關係中,男方的家庭如果不夠強勢,

或者女性不夠柔順,似乎就是種不倫理的事.



於是,除了判得好,我想不出更好的評論了,

而被判決有罪的,在某種意義上,也不只是一個個人而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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