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題.
不過早上陳主任臨時丟來了一床我先前完全沒care過的病人,
明天一早得報,所以這篇文章還是照慣例只能先欠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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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很喜歡去評論一些事情,因為我不了解完全的事實,
也因為懶惰,或者,因為某種同情.
做錯事的人必須付出代價,這是必然的,
但除了譴責,除了批評,
一個人究竟怎麼會走上歧途,似乎也值得討論,
除了人格特質不佳,似乎,有些別的因素,
像是某些「吃人的禮教」所遺留下來的古老思維,
比如說,像是把國家領導人的權力想像為類似皇帝,
因而,連他的姻親,都可以自以為很有影響力,而他人似乎如此看待,
或者,比如說,認為婚姻關係中,男方的家庭如果不夠強勢,
或者女性不夠柔順,似乎就是種不倫理的事.
於是,除了判得好,我想不出更好的評論了,
而被判決有罪的,在某種意義上,也不只是一個個人而己.
不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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