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4月29日 星期五

關於二代健保補充保費費基計算基礎修正的一點個人意見

二○一○年三月間,由於人口老化與醫藥科技進步造成台灣總體醫療費用的不斷成長,全民健保再度出現收支不平衡的現象,因而,在衛生署長楊志良的堅持下,同年四月起調漲健保費率(由4.55%調漲至5.17%),馬英九總統並在楊志良署長入府報告後公開向社會承諾將於該年內推動在納保費基計算上較具社會公平正義性質的「二代健保」立法的社會政策重大改革。

衛生署與改制公務單位的健保局於是開始與具有稅賦課徵技術經驗的財政部等單位合作,展開與勞資雙方與社會各界利益相關各方的「二代健保」全台各地多次公聽會,緊鑼密鼓地進行「二代健保」立法的社會政策溝通工作。

不久後的二○一○年十一月底的五都直轄市長與市議員選舉中,執政的中國國民黨馬英九政府面臨空前危機

台北市長郝龍斌在民進黨籍的前台北縣長蘇貞昌的挑戰下,挾著國民黨在台北市近乎堅不可摧的鐵票優勢,最後卻得靠著馬英九運用其擔任台北市長任內的人脈網絡而透過由馬總統親自打給相熟的台北市里長為郝龍斌拜託輔選才勉強維持國民黨的首都執政,由原台中縣市合併新升格的大台中市選戰中,國民黨在台中縣區面臨全面分裂投票危機,胡志強僅靠著原台中市區深藍鐵票的強力動員才在國民黨本土派等勢力同樣高度穩固的大台中市以兩萬票的些微差距驚險連任,而在由形象與施政能力較佳的前桃園縣長、行政院副院長朱立倫辭職參選取代原國民黨籍台北縣長周錫瑋的當年新升格新北市長選戰中,過往政績卓著的朱立倫以辭職參選時吳敦義內閣宣布興建淡海輕軌、參選之初即與時任立法院長的王金平聯手爭取高架基已打下而施工已然過半的機場捷運依民進黨政府接手長生BOT案改為政府自建後的路線方案繼續興建以俾儘速通車再加上提出三環三線的新北衛星都市大台北生活圈重大關鍵公共運輸規劃等新北與大台北新活圈發展總體計劃的大手筆施政藍圖擘劃,最後卻僅因都會性格明顯的民進黨對手蔡英文在縣區的說服力和親和力或有不足再加上提出在主要外環道外舊社區處處而道路線道寬度不足的新北推動過於保守而可行性存疑的先推動仿胡志強主政的台中市的新北BRT快捷公車再依 BRT運量評估新北捷運必要性而使朱立倫以就新北而言不算大勝的十萬票差距勉強維續國民黨在全台戶籍人口數最多的新北市的執政,而蔡英文的得票數甚至跨越百萬票而在新近由縣市合併升格的大台南市與大高雄市選戰中,國民黨提名的具有學者菁英性格而非地方選將性格市長候選人則雙雙以極懸殊的得票率輸給民進黨的賴清德與陳菊

再加上前一年二○○九年年底的非直轄市縣市長與縣市議員選舉中,由於含有高濃度狂牛病prion感染性蛋白質的可怕高度不確定風險的美國牛腦與牛脊髓進口問題因時任馬政府國安會祕書長的蘇起堅持未經充分政策溝通與健康風險評估和政治風險精算便逕行與美方簽訂協議全面開放而引爆台灣社會的高度恐慌與健康政治疑慮風暴,而國民黨內本省籍與外省籍各路勢力又在馬英九在後扁時代的大選以超過兩百萬票的差距大獲全勝而泛藍又取得高達八十六席的國會優勢後浮現了爭取各自更大政治經濟利益的深刻黨內鬥爭而裂痕處處,國民黨在二○○九年年底的非直轄市縣市中在全台各縣市勉強維持北台灣各縣市執政,但在議員席次與各縣市縣市長得票數加總上卻已受到沿續之前一年多在各地立委等補選中開始積小勝為大勝的民進黨的嚴重威脅而甚至超越之而甚至,家族地方勢力鞏固而本身又政績不惡的升格前的國民黨客家政經大老吳伯雄之子桃園縣長吳志揚也僅以五萬票的不安全差距在原本國民黨客家勢力優勢穩固的桃園驚險連任第二任!

故而在二○一○年十一月底的五都直轄市長與市議員選舉後國民黨內自是普遍瀰漫著嚴重的失敗主義情緒,甚至連馬英九總統是否能夠在不到一年半後的二○一二年一月中的總統與立委大選取得連任以及保持國會優勢都開始有國民黨人士公開表達其感到憂慮悲觀。

此時的做為台灣右派保守派政治聯盟的中國國民黨馬英九政府最迫切需要的就是在其本身各利益團體能夠接受的範圍內推動一些符合社會期待的社會改革政策或者是推出一些迅速有所初步成果的經濟政策或地方建設政策。畢竟,尋求連任的現任者政府,必然需要提出具有說服力的政績做為連任訴求,其中無非興利除弊,在除弊方面海角七億等陳水扁家族相關案件許多已經判決定讞而國民黨各級政治人物一再以此攻詰民進黨也早已被視譏為拿司法案件當政治提款機,而諸如國民黨政府第一任外交部長楊進添甫一任就急著下令清查陳水扁任內曾受拔擢任用的外交官員並納入黑名單加以打壓更早已被視為不符合民主政治兩黨政治的政治表態清算鬥爭而非僅是清除阿諛奉承違背外交專業者的適度體制內改革,自然地,國民黨馬英九政府的連任之役,也就更加倚重交出興利政績成績單與提出未來願景了。

然而,國民黨馬英九政府先天不良的是,上升伊始就遇到了美國次貸風暴與全球金融海嘯全面爆發,甚至必須推出消費券以冀求消費乘數效應來跳脫經濟衰退困境,而隨後在二○一○年六月間簽署的《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 (ECFA) 儘管北京當局在石斑魚等台灣農漁產品關稅與工具機項目關稅方面可能基於統戰或者基於北京當局成為全球金融海嘯救世主常見的增加開放以維持先進發達國家對中國大陸產品消費能力的總體策略而有所對台疑似政治性片面大幅讓利,但是在北京當局與新加坡經濟合作協議上開放的丙烯等重點項目則並未納入兩岸ECFA早收清單,而浙江等大陸東南沿海各省的石斑魚等水產海產養殖基地則在ECFA簽署不久後的二○一二年上半年傳出已投資百億人民幣自行研發出可讓當地石斑魚過冬生存而能夠跨年大型化養殖的技術,而同一時間台灣農委會卻正向養殖漁民與社會各界宣布已完成建造石斑魚活體運輸船而有利於南台灣石斑魚活體鮮魚銷售大陸市場!顯然易見的是,當台灣經濟在美國次貸風暴與全球金融海嘯的壓力下來到了結構升級轉型的當下,除了循序漸進地內造化與創意化台灣經濟以促進產業升級和結構轉型外,顯難於二○一二年一月中大選之前有所重大政績可供選民檢驗「準備好了!」的國民黨馬英九政府施政成績單。

於是,可以想見,在國民黨在二○一○年十一月底的五都直轄市選舉情勢遠不如預期的政治情勢下,做為符合社會公平正義期待的「二代健保」立法也就成了左右國民黨馬英九政府政績與連任成敗的重要政治議題之一了。

然而,就在二○一○年十一月底五都直轄市選舉後立法院衛環委員會將《全民健康保險法》的「二代健保」修法相關條文依朝野協商結果列為該會期「最優先法案」交付委員會繼續密集討論之際,曾任馬英九台北市長任內財政局長而應該是馬英九本人長期政治盟友並自始就參與二○一○年三月以降二代健保歷次政策公聽會協調工作的財政部長李述德忽然對外公開表示包括古董等「二代健保」費基項目是連國稅局從乾毛巾裡硬擰得出水來的稅賦課徵技術能力都做不到的,遑論並非稅務機關的健保局由於這些稅賦課徵技術問題在超過半年的公聽會政策溝通階段均未於報端見到李述德或國稅局等單位有所公開反映李述德於「二代健保」送進立法院正式進入修法階段時才忽然大放冷箭自然令人合理懷疑是否在美國次貸風暴與全球金融海嘯全面爆發,部份台灣投資人或投機客甚至體質較弱的各級金融機構有意在「二代健保」修法的最後階段以此為藉口使「二代健保」修法無疾而終以免股利、利息與租金所得私資本利得納入全民健保保費的費基並以與投保薪資相同的費率計算保費而可能影響其資產與資本投資的利潤率乃至於進而影響各界參與接手投資其資產與資本投資的氣氛與意願從而造成金融海嘯後的又另一種流動性困難無獨有偶在野黨民進黨的黨鞭柯建銘等人也針對取代原本健保「最低保費」的仿稅法推論稅基式「虛擬薪資」等過於統計設算式的新發明法律名詞有所疑慮保留。此外,由於原始的「二代健保」的設計是每年會計年度年初先依前一年的投保薪資與視為投保薪資之一部的執行業務所得等項目計算「家戶總所得」進行費基費率計算然後再於同一會計年度結束時多退少補,此舉使得原本基本上按月就源扣繳的全民健保保費變成另一套平行的某種具社會保險性質社會福利制度的年年都得忙著保存各種單據做補繳或退還健保費的另一種所得稅申報工作,其技術上的複雜度與困難度也讓習慣了簡便繳納健保費的社會大眾與必須負擔部份健保費的公私雇主單位感到行政困擾與管理隱憂。

眼看著十二月底休會前無法讓「二代健保」修法相關條文令人信服並經朝野協商地送出委員會而即將胎死腹中,而國民黨馬英九政府的連任之路也即將更加風雨飄搖而前途茫然未卜之時,國民黨立院黨團與民進黨立院黨團經過與衛生署長楊志良的密集溝通協商後提出了公共衛生學界學者在「二代健保」公聽會政治溝通階段也曾浮現論及的「一點五代健保」的「補充保費」折衷修法方案,立法院國民黨團最終在與楊志良進行閉門會議針對「二代健保」修法相關細項調整做最後的確認後立即與立法院民進黨團進行朝野協商,「二代健保」相關的《全民健康保險法》相關條文修正案於二○一一年一月四日三讀通過。

其中,在「二代健保」,六類被保險人的分類與最低保費予以維持而未持取全所得稅式純依家戶總所得計算納保,《全民健康保險法》第三十一條明訂了「補充保費」採取「就源扣取」繳納,「補充保費」的費率與一般保費脫鈎而訂為第一年2%上限2.5%費基包括高額獎金、兼職薪資所得、執行業務收入、股利所得、利息所得與租金收入,並排除了受到爭議的古董交易所得等連具有稅賦課徵技術專業的國稅局均難於明確追查的收入。而第一年(二○一三年一月一日起)一般保費費率則為4.91%,上限6%隨後還因為自二代健保實施後健保費年年超收而於二○一六年一月一日起調降為4.69%

此外,「二代健保」也規範主管機關健保署必須建立全民健保財務收支連動機制,並授權衛福部得納入多元計酬之支付方式,並針對可能影響全民健保財務平衡的支出項目做出規範也擴大對各種社會弱勢者的全民健保覆蓋保障與就醫財務負擔減免。

「二代健保」修法後的《全民健康保險法》第一○四條第一項明訂「本法施行日期,由行政院定之。」而行政院長陳沖則考量第三十七條等後續修法尚有待進一步討論協商而僅確定應可於二○一二年六月前完成,且二代健保之保費尤其補充保費收取之執行面細節,仍須對民眾加強宣導與酌留扣費義務人扣款之規劃與作業時間,並可能也為了順便避開二○一二日一月中總統立委大選前後無可避免的政治爭議與紛擾,故依法將「二代健保」的施行日期核定為二○一三年一月一日。

二○一二年一月十四日,即使上任之初台灣便因美國次貸風暴與全球金融海嘯全面爆發而出現一九七三年至七四年石油危機期間也未曾出現的負成長——台灣的經濟成長率從一九七三年的12.9%劇降至一九七四年的1.6%,其間並曾出現連三季負成長;台灣二○○八年全年經濟成長率為0.7%,二○○九年則更出現了-1.57%的負成長,而由於陳水扁第二任起台灣藍綠兩黨政治對抗情勢陡升,居於一黨穩定多數優勢的國民黨立院黨團於二○○七年下半年起便持續決議要求中油與台電凍漲油電價格以顯示並反制民進黨執政無能,民進黨政府在二○○八年總統大選後新舊政府交接前索性趁勢以「照顧民生」為由繼續凍漲油電價格而留給新民意已產生的新政府上台後再行決定,即便民進黨政府於交接給國民黨政府前持續凍漲油電價格造成馬英九政府原本自詡「準備好了」卻實則不乏李登輝時代舊思維政務官甚至於黨政軍黨國高層班師回朝意味的人事任命與酬庸安排的菁英專業政府的形象於上任之始便因處理油電價格過程中面臨多數選民與核心支持者的利益衝突而受到嚴重挑戰衝擊,但由於透過ECFA的簽署尋找經濟活路至少達成了局部成果透過有利改善經濟大衰退時期嚴峻就業情勢的公共運輸系統等重大公共工程建設的推動,以及透過「二代健保」立法等具有社會公平正義性質有助於緩和經濟大衰退時期相對剝奪感升高的社會情緒的重大社會政策改革,再加上在民進黨內個人威望並不十分鞏固的蔡英文在二○一二年大選中採行過於偏向具有親日獨派色彩而不夠符合淺綠左派—自由派民進黨傳統選民立場的相對保守政策取向,有趣的是而其自初選起便被迫承諾特赦陳水扁卻在陳水扁故鄉大台南市開出了低於預期頗有相當程度的得票率,而自行脫黨分裂參選高雄市前鎮小港區立委的陳水扁之子陳致中也落居第三名並在該民進黨基本盤優勢選區拖垮了爭取連任的現任民進黨立委郭玟成,最終,馬英九總統最終仍以七十餘萬票的差距勝出連任,而國民黨在二○一二年的立委大選中也仍取得了六十四席的一黨過半數席次,同屬泛藍的親民黨取得了三席,三席無黨籍立委均偏向泛藍,蔡英文領軍的民進黨僅能夠自後扁時代恢復生機取得四十席立委,以同屬親日獨派的前總統李登輝為精神領袖的台聯黨則取得三席不分區立委。

然而,受到諸多政治經濟因素干擾的「二代健保」最終立法稍嫌倉促,故而出現了少數一些公聽會政策溝通階段與最後執政黨黨政協商與立院朝野協商均未及細究精算的爭議個案。其中,除了受到補充保費費基估計等連動的一般保費費率精算不夠精確而出現健保費年年超收而終至自二○一六年一月一日起將一般保費費率由4.91%調降為4.69%之外,最受爭議者有二,其一是做為父母等被保險人的眷屬投保的學生兼職工讀生等的收入儘管不高而甚至不足以自給而尚仰賴父母另行供給生活所需的學生或者可能本可以最低保費投保的非全職派遣工卻必須依「兼職薪資所得」或「執行業務收入」而反而必須繳納補充保費與較高額的總健保費,其二就是執行業務收入、股利所得、利息所得和租金收入必須繳納補充保費的下限費基均是以「單次給付」達兩萬元為必須繳納補充保費的起徵費基門檻,但如此一來,便產生了像是定存單分拆的不必要脫法行為而造成市場上的一些行政摩擦成本。

「二代健保」立法後,以上兩大常見爭議逐漸浮現其中,衛福部後來進一步重新明確地將「兼職薪資所得」的繳納補充保費下限界定為「單次給付金額達中央勞動主管機關公告基本工資之薪資所得」,並將「執行業務收入」繳納補充保費的下限界定為單次給付達兩萬元,如此的下限大幅度地排除了兼職者與非全職派遣者於原本的父母以眷屬代繳一般保費或者最低保費後以弱勢者身份卻反而必須重複繳交補充保費的制度性漏洞。

而在執行業務收入、股利所得、利息所得和租金收入採取「單次給付」達兩萬元為必須繳納補充保費的起徵費基門檻所可能造成的定存單分拆等刻意分拆壓低「單次給付」金額而成為「多次」的「單次給付」金額均低於兩萬元門檻而不必繳交補充保費。由於全民健保做為具有社會福利性質的社會保險仍然主要地是一個社會保險制度,故而其保險費儘管採取社會費率但每個人的個人保費金額仍不宜沒有合理上限,因此,個人認為在執行業務收入與各類資本利得股利利得、利息利得與租金收入)的補充保費扣取上,各項單次給付超過一千萬部份不再納入補充保費費基計算有其社會保險制度設計上的合理性;同樣地,為了避免定存拆單等不必要的脫法行為,執行業務收入與各類資本利得(股利利得、利息利得與租金收入)的補充保費費基納入下限也宜增設年度各項單項總合若高於二十五萬或三十萬的部份仍應補繳補齊就源扣取時未及完全扣尿的補充保費以俾公平並抑制不必要又不利於市場運暢運作的脫法行為。

總的來說,「二代健保」的立法確實有助於改善全民健保的收支平衡問題,而「補充保費」的設計也在原先「家戶總所得」在稅賦課徵技術上具有高度複雜性與困難性的情況下在相當程度上達成了促進社會公平正義的政策目標。然而,全民健保制度的收入與支出制度除了收支均衡的社會保險與醫療體系基本永續經營要求之外,也應該符合一定合理程度的社會公平正義促進功能以及醫療品質提升促進功能。故而,進一步透過「二代健保」所授權的給付制度改革來引導醫療體系改革與醫療品質提升,應該是未來必然的改革方向,而依據《全民健康保險法》第二十五條「本保險財務,由保險人至少每五年精算一次;每次精算二十五年。」之規定持續監控全民健保財務收支平衡,並審酌各種雇用型態的薪資與薪資外所得形式最新變化情勢以及各種資本利得等的形式變化,而設法基於全民健保乃具有社會福利性質的社會保險制度的基本公平正義原則設法納入和規範這些新的雇用相關各種收入以及各種資本利得形式變化而使得健保費的收取不會因著社會與勞動模式和資本利得的各種變化而變得落在收入較少或較固定者身上而能夠使得新的勞動模式與資本利得形式所產生的各種收入都能依著具社會福利性質社會保險制度下一定合理範圍內的社會公平正義原則而繳納合理範圍的一般保費或補充保費又或者未來新類別新範圍的全民健保保費類項,從而不斷永續地推動全民健保設置之初消弭「因貧而病、因病而貧」的悲慘貧困世代循環與相關社會生產力與社會資本因之平白損耗的社會整體福利淨損失的不公不義現象的原初政策目標!

以上一點淺見分享。

2016年4月4日 星期一

關於中國國民黨黨產爭議的一點個人看法

今年二○一六年)一月中,源自一九七○至八○年代冷戰後期與威權時代晚期的台灣民主運動與社會運動等反對運動的民主進步黨在總統大選與立委選舉中大獲全勝邁向台灣民主化以來首次的反對勢力全面執政,除了以近六成的得票率贏得總統大選之外,做為台灣左派自由派聯盟政黨的民主黨進步本身贏得一黨過半的六十八席立委席次而若加上時代力量與無黨籍等盟友則更是擁有新國會一百一十三席中七十四席的壓倒性優勢。

因而,在台灣民主化過程中被反覆批判的前威權統治政黨中國國民黨的黨產問題與其相關的選舉資源不公問題,自然也就在泛綠反對勢力即將全面執政的此時再度被提出來爭議討論,許多島內民意與政治力量紛紛希望一如轉型正義般對威權時代餘緒做一次最後的整理以促進台灣走向全面民主化正常化的政黨政治代議民主體制。

欲討論中國國民黨的黨產爭議,就必須先定性評價中國國民黨與中華民國政府在第二次國共內戰中全面失利後於一九四九年年底播遷來台後推動全面組織再造與在台重建軍政民基層組織的改造運動。一九五○年六月二十五日韓戰爆發後,美國民主黨杜魯門總統旋於六月二十七日宣布「台灣地位未定」並派遣第七艦隊以中立巡航名義協防台海,國府生機乍現,除了加強對島內左翼反對勢力的整肅之外,也於七月間在國民黨內發動由蔣經國主導並確立其黨政軍定於一尊接班地位的改造運動。改造運動建立了國民黨日後在台的仿蘇聯黨委制「黨國體制」統治機器,其在大量擔任軍公教工作的渡台軍民之間建立了包括黃復興黨部與田單黨部在內的諸多政府中與軍隊中乃至於退伍退休人員中的特種黨部,而其外圍包括婦聯會與救國團等也建構了國府大陸時期缺乏的青年菁英聯繫與婦女等社會團體聯繫,此外,就建構與台灣本省籍政經菁英的向上直達蔣中正與蔣經國等權力層峰的直接政治聯繫關係方面,包括地方黨部等中國國民黨組織大量吸納整合與主要由自清代至日殖時期具有高度沿續性的地方舊地主仕紳階級掌握的農漁會與各種地方工商團體,並以中國國民黨黨員身份的半官方關係整合這些本省籍地方仕紳勢力,以及透過各種地方與中央層級的銀行經營權與交通等公共事業經營權等特許利益乃至於直接交付省議會與縣市長和縣市議會等地方政權的選舉提名與輔選等政治權力與政商關係,藉由中國國民黨的黨機器做為緩衝整合媒介,將本省籍政商勢力與國民黨的黨的在台基層組織乃於中華民國政府的「自由中國」地方基層選舉與地方政府議會權力和相關政商關係做了完整而全面的整合整編,尤其,一如日殖時期的醫師與工程師等新興中產階級菁英往往與沿續自清代的舊地主仕紳階級密切相關,國府播遷後的大學生等知識份子之中本省籍者也往往與清代至日殖時期的舊地立仕紳等社會菁英有著相當的沿續性,由蔣經國親自出任首任主任的國民黨青年工作組織中國青年反共救國團建立起了中國國民黨與本省籍新興知識份子與資產階級接班菁英團隊的直接政治聯繫關係,而其各地與中央團委與主任更往往由各地本省籍社會賢達出任,也建立起了這些本省籍社會賢達對於國民黨青年工作的參與關係以及其與國民黨權力層峰之間的個人關係與政治關係。

總的來說,改造運動後的中國國民黨乃是做為戒嚴威權體制下中華民國政府—中國國民黨政權所建構的黨國體制的核心關鍵聯繫緩衝機制而成為一種具半官方身份與功能的政治機構,其有助聯繫與鞏固渡台軍民與國府統治層峰間的個人關係並從而檼定因戰亂遷徙異鄉而來的軍心不穩問題,更有助於在維繫中華民國中國代表權法統與層峰必然任用親信而主要由外省籍人士掌握在台中華民國中央政府高官權位乃至於眾多中央政府官僚職位的播遷特殊政治情勢下建構中華民國體制與本省籍政商菁英與社會各界之間的直接政治聯繫並確保中央與地方政商權力與資源分配不至於因此而過於向在台北掌握中華民國中央政府的外省族群傾斜,以免在兩岸持續國共軍政對抗與國際情勢日益困難的艱難情勢下又因為二二八事件以後已頗有隔閡的台灣島內族群關係因為權力與資源分配失衡再度爆發摩擦衝突而使得中華民國政府—中國國民黨政權的在台統治與社會經濟改革政策因此而平添不必要的困難甚至引發社會對立動亂。故而,做為一九四九年年底播遷來台的中華民國政府—中國國民黨政權的黨國體制面對渡台軍民內部不安與島內族群關係弛張不定問題時的重要穩定緩衝機制與社會控制機制,改造運動後的威權主義全民統合主義政黨中國國民黨黨機器在當時確實扮演重要的半官方政治鞏固功能與社會穩定功能。

在此一對播遷後中國國民黨的定性定位的正確歷史理解下,就會發現,由於中國國民黨的黨機器在威權時代曾經扮演重要的半官方政治鞏固功能與社會穩定功能,許多行政官僚也在中華民國政府與中國國民黨之間來回調動任職而將二者視為同一個黨國體制官方政府體制的不同機構,民主化之後對於國民黨剩餘黨產的處置自然也就必須考量該政黨黨機器曾經的時代性的基本上還算正面而有助社會安定與政府施政的半官方功能,也就是說,包括接收日產與移撥國有財產供國民黨使用,在過去的時代裡其實只是政府的左手右手之間的資產調撥運用,而這些資產調用其實並非全然在於圖利等定少數人士而是具有輔助支撐黨國威權時代有著半官方甚至超官方性質的中國國民黨黨機器所肩負的特殊政治鞏固功能與社會穩定功能的相當程度正面價值。因此,除了即使加以適度打折結算也必須在適度維持尊重退休人員退休金等撫卸的前提下進行退休年金總結算之外,也必須考量中國國民黨做為台灣右派—保守派聯盟政黨的民主化後正常兩黨制政黨政治功能,因而必須適度保留其維持合理政黨政治運作所必須的合理範圍資產,而不是以戒嚴時期不當取代黨產的政治大帽子全面性地清算中國國民黨黨產但實則藉此發動全面清算鬥爭潛在政敵與建立缺乏有效監督的新威權專橫政權。

中國國民黨黨產的來源主要包括了接收日產、政府移撥與自行價購三大部份。在中國國民黨做為黨政合一的冷戰時期威權時代的黨國體制威權主義全民統合主義政黨時,接收日產與政府移撥使用而來的黨產因為中國國民黨的黨機器具有半官方甚至超官方性質而具有一定的正當性與合理性和合法性,但在全面民主化而中國國民黨轉變為台灣右派—保守派聯盟政黨而不再是一黨專政的威權主義全民統合主義政黨時,接收日產與政府移撥而來的中國國民黨黨產的合理性與合法性也就有了接受常態民主政黨政治檢驗的必要。接收日產者,由於日本殖民者透過山林水野調查將部份產權書券證據不足者強行收歸總督府所有,戰後國府來台接收時逕行將之提撥給國民黨使用,自然也就承受了日本殖民者的取得正當性欠缺問題;政府移撥者,固然在改造運動後的威權時代黨國體制之下有其時代性的必要,但世易時移,其繼續做為國民黨黨產的必要性是值得再做討論的;至於國民黨自行價購者,儘管法律爭議較小,但一則有革實院原地主認為受到政治壓力強賣形同徵收的爭議,二則在泡沫經濟與全面民主化初期的一九九○年代,許多基於包括一九九七年亞洲金融風暴抒困需求以及國民黨內地方政治操作需求而收購的黨產如前高雄市議長朱安雄所經營的安峰鋼鐵,其實際價值受到泡沫經濟影響而過度高估甚至隱藏鉅額負債,上個世紀九○年代台灣政壇與媒體不時提及的國民黨三千億黨產恐怕也因而存在著不少的泡沫成份因而,其處理也必須謹慎為之,更何況,一如必然受到政治面干預而無法發揮經濟效率的國營事業,政黨所經營的黨營企業是否符合經濟效率以及是否符合常態民主政治政黨政治對於或右派或左派政黨的合理期待,更是絕對必須審慎進行社會民主討論與法律面政治面制度性整全處理的。

至於,在當今的常態民主政治政黨政治下應該如何處理國民黨黨產的問題,就必須同時衡平考量上述複雜交絡的各種政治、歷史與法律問題。

首先,除非存在取得過程極端不合法或不合理的情事,包括國民黨中央黨部八德辦公大樓和各地民眾服務處原則上保留給國民黨,其他包括國民黨黨史單位和中央日報社等美國等民主國家較為富有的右派—保守派政黨一般而言通常會擁有的文教與宣傳單位也一併保留給國民黨,但這些單位的非核心事業項目資產若有取得過程不合法者則必須歸還國庫,核心事業項目資產由於攸關其所預期的社會政治功能故不論如何不宜歸入國庫以免引發政治清算鬥爭的社會疑慮,若有取得過程不合法者則依一般徵收價格或合理公正估價後計算其合理應付價格後再由其他取得過程合法但繼續擁有極不合理者如非文教宣傳黨營事業中做價扣回國庫;其中,民眾服務社等若為過去地方政府移撥使用因而繼續擁有可能不合法者,則同樣依一般徵收價格或合理公正估價後計算其合理應付價格後再由其他取得過程合法但繼續擁有極不合理者如非文教宣傳黨營事業中扣回國庫;至於如革實院土地般取得過程合法其用途符合常態民主國家右派保守派政黨常例但取得過程極不合理且有高度政治爭議者,雖然並非《政黨法》等立法所能規範者,但仍應高度建議國民黨將其出售並將取得價金於鄰近合適地區如新店等地另行購地興建辦公廳舍滿足革實院院區原本的政黨政治功能。

其次,由於政黨經營企業勢必有著遠比國營公營事業更多缺乏經濟效率的政治干預,除了與其政黨政治目標相關的文教與宣傳事業外,不論其取得過程合法與否,常態民主下的政黨原則上不應經營企業,故其中取得不合法者固然應該歸還國庫,但其取得過程合法者,亦宜要求其於一定時期內自行出售,其收入除開用於償付上一點的非法但合乎政黨政治目標黨產的購回與合法化外,並應用於做為其退休黨工人員的退伍準備金並依一定的合理比例折算結算其已退和屆退人員退休給付,此外尚可用於改善或增添合乎政黨政治目標的黨產或文教宣傳事業。

第三,以不論合法或非合法的黨營事業或不合乎政黨政治目標非黨營事業之黨產資產價值為上限,合理範圍內折讓成數總結算已退休國民黨黨工之十八趴補貼與月退等退休金準備金並建立屆退與在職國民黨黨工之未來退休金準備金,亦即採取保障經合理範圍折讓結算後的曾做為半官方行政人員的國民黨已退休人員與其他待退在職等黨工的各類別退休金與退休準備金對不合法黨產或者合法但不合理黨產整理出售後所取得資金的債權優先於政府國庫對國民黨不合法黨產的債權的黨產常態民主化總整理政策。

第四,對於包括救國團與婦聯會在內的具相當公益性質的前國民黨外圍組織,不論其現在立場親國民黨與否,總整理國民黨黨產對其挹注與國有財產之移撥或廉價租用情事,仍應秉持政府支持公益活動的基本社會政策理念,除了取得極不合理者或者租金極不合理者外,否則仍應在適度考量公益目的之促進社會公共利益前提下持續進行來推動前國民黨外圍團體取得不合法資產的總整理,以救國團為例,救國團松江路總部的土地屬於中央政府但地上物屬於救國團,救國團劍潭活動中心的土地乃向台北市廉價租用但地上物同樣屬於救國團,而救國團各地活動中心的土地也大多是向各地縣市政府廉價租用但救國團本身擁有地上物產權,一個合理的整理方案是既然救國團有辦理青年活動的正面公益價值,則可以將救國團松江路總部的地上物與劍潭活動中心的土地做交換,亦即救國團保留劍潭活動中心的地上物並取得土地所有權以俾利用該空間做為總部辦公之餘也有較大空間繼續辦理各項青年活動,而松江路總部的地上物所有權則轉給北市府,至於其他縣市的救國團活動中心則依其土地價格救國團是否支付得起來決定處理方案,若救國團支付得起則由其價購買回土地而不再由政府廉價租給,若救國團支付不起則由各地縣市政府或中央政府以合理價格買回其各地活動中心地上物,而救國團則運用此一資金在各縣市較為郊區而交通等條件尚稱合理之處自行再為購地興建新活動中心,此外,像本具有山屋等更高層次公共財性質公共利益的救國團中橫沿路青年活動中心,則不但不大可能由政府收回,甚至應該透過與救國團合作的方式,長期補貼或者採取公辦民營合理補貼方式支持救國團繼續經營這些具有山屋公共財性質的中橫等偏遠地區青年活動中心。

第五,對於由國民黨黨產轉投資或者轉挹注成立的諸多具公益性質的基金會,不論是否仍在國民黨的直接或間接掌握之下,仍應審查其各項資產是否取得之初具有黨產性質亦即是否具有國有財產在黨政不分之下以黨產名義移撥該基金會公益用途使用性質,若有,則除了保留該基金會章程所明訂且社會可接受的公益目的核心業務所必要的資產如辦公室或者部份合理範圍內現金等基金資金外,其餘具黨產即國有財產撥用且非核心公益目的業務所必要者如合理辦公空間外房地產等,均應該歸還國庫,若其性質不宜或不易歸還國庫者如股票做為基金會公益活動資金來源者,則該基金會應視為部份或全部由政府管理相關公益政策之該管部會等單位轉投資或轉挹注成立的公益目的基金會,自然應依合理稽核計算政府相關該管部會之透過過去的黨產所實質進行的政府官方轉投資轉挹注所應佔有的股份比例與董事會官方董事席次比例而進行基金會章程之修訂與官方董事席次之明訂與派任,若該基金會現在董事等拒絕修改章程容納合法合理官方董事之派任,則應在合理期限內將過去以國民黨名義實為國有財產轉投資轉挹注的資產或其合理價格下的相應現金等等價流動財產歸還國庫。

總結而言,由於中華民國政府—中國國民黨政權播遷來台後迅即在韓戰爆發後的一九五○年七月間展開中國國民黨改造運動從而打造具有穩定渡台軍民內部不安與緩和島內族群關係弛張不定問題時的重要穩定緩衝機制與社會控制機制性質的黨國體制下威權主義全民統合主義政黨黨機器,接收日產與移撥國有財產而來的國民黨黨產,在過去的時代裡其實只是政府的左手右手之間的資產調撥運用,而這些資產調用其實具有輔助支撐黨國威權時代有著半官方甚至超官方性質的中國國民黨黨機器所肩負的特殊政治鞏固功能與社會穩定功能的相當程度正面價值,因而,中國國民黨黨產之常態民主化的總整理,必須考量其過去取得運用的時代特殊性,也必須考量常態民主政治政黨政治必須是兩黨制也必須具有有效有力的右派—保守派聯盟政黨的合理永續運作的常態民主政治建構維持必要,更必須考量一黨專政的冷戰時期與威權時代裡中國國民黨做為威權主義全民統合主義政黨,改造運動後國民黨黨國體制透過中國國民黨黨機器與其所屬資產所轉投資轉挹注的救國團和婦聯會等外圍團體乃至於諸多的基金會均具有相當的社會公益性質,社會運動與民主運動等反對運動起家的台灣左派—自由派聯盟政黨民主進步黨在推動所謂的轉型正義與中國國民黨黨產的常態民主化與正常化總整理時,實宜方方面面地衡平考量中國國民黨黨產爭議背後複雜交絡的各種政治、歷史與法律問題,並在此基礎上謹慎立法並成立跨黨派專責委員會以推動中國國民黨黨產的常態民主化與正常化工程,並藉此與中國國民黨一起為台灣建構正常化常態民主政治與兩黨制政黨政治的民主政治深化優質化改革進程做出重大而關鍵的共同歷史性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