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0月27日 星期五

關於一例一休再修法的一點個人看法

二○一六年十二月六日,民進黨蔡英文政府上台半年多,民進黨一黨過半的立法院通過了《勞動基準法》有關「一例一休」政策的相關條文修正案。其中,工時與休假修訂為每週一例假日一休息日,例假日非有重大或不可抗力不得加班且若加班必須補休不得以發放加班費代之,休息日加班之加班費則以四小時為單位並採累進制且優於一般工作日;而由於一例一休實施後勞工之工時與假日正式從每兩週變形彈性工時八十四小時改為每週工時四十小時已與法定週休二日的公教人員和學生相同,故原本公教人員與學生改為週休二日時取消休假改為只紀念不放假的七個歷史遺留的政治性國定假日如蔣公誕辰紀念日、國公誕辰紀念日、台灣光復節與行憲紀念日等,也於《勞動基準法》的「一例一休」修法時一併修正為只紀念不放假;此外,原本工作滿一年才有法定年休假七天的規定也增訂若工作滿半年亦可先放三天年休假而有利於派遣工與剛從學校畢業而工作尚不穩定的年輕新勞工能夠有適度休假休息的機會。

有趣的是,二○一六年下半年包括勞資各界的歷次公聽會在內的整個「一例一休」立法過程中,來自資方產業界的反應儘管並不正面,但似乎並沒有提出有力的說帖加以反對,也並未強力遊說包括過去長期支持優先發展經濟的國民黨在內的各黨立委縮小修法範圍以避免勞動成本大幅提高;而除了民進黨盟友小綠時代力量力主兩例假日的更高標準修法方向外,過去被視為支持資方與重視經濟成長高於社會公平正義的中國國民黨也似乎反對「一例一休」並傾向主張更高標準的修法方向甚至不反對兩例假日。而最後,在強力排除強行闖入立法院會議室的疑似具有獨派背景的聲援勞團與時代力量的學生團體後,民主進步黨主導的立法院在二○一六年十二月初三讀通過了《勞動基準法》有關「一例一休」政策的相關條文修正案。

「一例一休」甫立法,各產業界即以勞動成本提高為理由提高售價,部份產業尤其是非星級飯店等非大型餐飲業的服務業甚至以一週七天必須一例一休的排班週期缺乏彈性為理由辭退部份正職員工而轉聘為派遣臨時工。而累進制的加班費規定也被視為行政上過於繁雜而有窒礙難行之餘。至於兩班上下班間隔至少必須十一小時的規定,就客運業和製造業以及護理等醫療產業而言當然絕對有其勞動安全與預防過勞死悲劇的立法規範必要性,但就一般的餐廳外場等餐飲服務業尤其是其中雇用總人數較少的餐飲店家而言卻也可能造成排班上困難而成為解雇正職改聘勞健保等勞動保障明顯更加缺乏的臨時工鐘點工的理由。

於是,在民進黨蔡英文政府執政一年半後的二○一七年十二月四日,同時也是「一例一休」立法約一年後,民進黨立法院黨團強力動員通過「一例一休」再修正立法的一讀程序,等待一個月的朝野協商與各界意見整合後準備完成二讀與三讀程序。而當夜,在全產總與各地產總等勞工團體眼見抗議無效決定退場並另尋各地抗議管道後,據媒體報導,部份獨派學生團體則堅持抗議到黎明才被警方強制驅離。而此次「一例一休」再修正立法一讀過程中,除了時代力量與部份學生團體結合堅持捍衛各勞工團體提出的修法要求之外,曾任美國商法律師的立委蔣萬安等國民黨立委也選擇堅定地與勞工朋友站在一起,全力杯葛「一例一休」再修正。

就此次「一例一休」再修正各方所爭議的各種勞動條件議題而言,部份或許確實有再修正的必要,但就原本立法政策目標與新的再修正方案是否確實仍然在提供更多的勞動彈性與增進正職就業機會之外仍然能夠有效保護必要的勞動條件,是值得做點探討的。

「一例一休」立法的立法政策目標,也就是將原本的兩週八十四小時變形彈性工時改為每週四十小時工時的工時與休假立法目標,一是提供勞工適當的休息與休假以避免過勞,二是提供勞工必需的休假家庭時間,三是若休假日資方要求加班則必須提供勞工合理的加班費以提高勞動所得,同時也要促進資方維持或增加薪資與勞健保等勞動條件保障較佳的正職工作機會。

就提供勞工適當的休息與休假以避免過勞而言,適度的兩班上下班間隔時間以及不過度的連續上班日數確實是避免過勞的關鍵。

考量大都會區居大不易而許多服務業等就業人口往往居住在需要一小時左右通勤時間的近郊以及下班後往往會有一些業務或事務整理工作而不可能直接離開工作地點,維持兩班上下班間十一小時間隔的規範確實有其必要;然而,為了因應餐廳外場等餐飲服務業的排班需求,此次「一例一休」再修正提出了經勞資會議協商得約定兩班上下班間隔八小時。然而,一則台灣許多中小企業根本缺乏工會組織或僅有具資方親友等身份的資方工會,勞資協議往往可能流於受制資方工會而不利於弱勢勞工,二則中小企業甚至鴻海或台積電等大型企業的勞資協議往往缺乏過勞成因調查與勞動安全與受服務方安全等專業資訊考量的能力,因而,個人以為,兩班上下班間隔仍應維持十一小時,而若欲改為八小時或九小時,則必須由個別產業的特別法加以規範或由資方建請勞動部函釋,而不論是由個別產業的特別法規範或由資方建請勞動部函釋,勞動部在發出函釋前必須召開包含就相關產業之勞動安全議題有所專業研究的學者與相關產業勞工團體代表的全台各地區公聽會,考量包括防範過勞死風險等勞動安全因素後方得同意個別產業特別法立法或正式發出相關函釋。而若經專業研究與公共討論後得採取兩班上下班間隔八小時或九小時的產業,兩班上下班間隔不足十一小時的排班不得連續超過六班且每個月不得超過十二班以避免過勞。

而就休假而言,恐怕是此次「一例一休」再修正的重點,也就是一例一休是否以一週為單位計算以及是否一定全都是在每週六或週日放例假方面。目前採取的兩週兩例兩休且例假日不一定是週六或週日應該是可以接受的修法方面,但應該再納入每個月例假加休假至少五天或六天的限制規定以及每個月至少要有兩個例假日是在週六或週日放假的限制規定,而上述規定範圍內排班在週六或週日上班者,儘管不需要如在一例一休的休息日上班一樣兩倍工資的加班費,但也應該就週六或週日上班的部份日數增加薪資給付加給五成,畢竟,休假除了有讓勞工休息以避免過勞的立法政策目標之外,尚有讓勞動大眾也能享有合理充份的家庭時間以促進社經地位較弱勢的勞動大眾的家庭生活品質與家庭教養社會功能的立法政策目標。誠然,每個人都希望能夠在其他人都放假的週六與週日放假,但包括餐飲娛樂等服務業乃至於客運公共運輸業而言,其他人全家老小放假所帶來的假日需求增加正是這些產業勞動力需求最高而工作機會最多的時候,若無法以合理的薪資與加班費進行排班或甚至直接以例假日禁止任何排班,則這些週六與週日勞動力需求最高的產業若不是轉向工讀生或臨時派遣工,大概就是只得無奈地轉向聘用各種臨時工形式的合法或非法外勞了;以法國等歐洲國家為例,工時的縮短與法定週休二日等例假日的過於嚴格規範,往往夜班與假日班需求較多的服務業與運輸業等產業往往必須雇用大量合法甚至非法的北非等地外勞,除了經常可見剝削虐待外勞情事如電影《夢碎天堂》所描述的悲慘世界之外,也往往帶來許許多多的外勞移民造成的社會衝突以及原有在地人民的高教育程度卻高失業率的長期社會問題。

而就加班費而言,四小時為單位的累進制計算上過於繁複而容易增加與產業本業核心競爭力無關的行政成本,就台灣以中小企業為最多數雇主單元的產業經濟結構而言更是如此,因而,一律採取兩倍加班費之類的固定倍率加班費規定,應該是必要也合理的修法方向。

總的來說,保留合理彈性但也堅守一例一休工時與休假立法政策目標底線的「一例一休」再修正,應該是有必要的,畢竟,符合自由市場價格機制的一例一休政策,才能夠真正增進勞工休息避免過勞也增加勞工家庭時間並促進勞工家庭教養功能,並同時促進資方將原本由勞工過勞加班過度承擔以及由薪資與勞健保等勞動條件保障明顯較差的各種臨時工派遣工苦勞承擔的工時在進行彈性整合後或增加加班費費率與加班計算時數或整合成新增為薪資與勞健保等勞動條件保障較優的正職工作,從而真正有助於增加勞動所得與工作機會同時又無損於勞動產出品質與產業核心競爭力,也避免造成產業界恐慌性的價格調漲與消費者物價指數的無端大幅上揚。而在經過各產業別的實質工時、休假、薪資與加班費等勞動所得變化的試算以及工作機會變化的推算並將之公布給勞工團體與社會各界參考討論後,只要確實有利於勞工並確實符合前述一例一休的三大立法政策目標而無悖謬情事,儘速完成修法也有助於來年勞資雙方就相關勞動條件的磋商,也避免政策不確定性造成產業界增聘員工時的疑慮乃至於造成恐慌性物價上漲等不利於勞資雙方也不利於社會大眾的情況發生。

最後,在向來相對較支持勞方爭取權利的台灣左派—自由派聯盟民主進步黨執政後,眾多勞工團體依然堅持工運自主的精神全力透過高度曝光的一例一休再修正立法過程將許多過去社會各界忽視的勞工議題帶到全台民眾的晚餐桌前,也帶到許許多多的公共討論場域裡,一如野百合學運世代的全產總前理事長邱毓斌曾說過的,「做神的轉去廟做鬼的轉去墓仔埔」,獨立工運的不懈奮鬥與堅持繼續監督民進黨的勞工政策,讓弱勢的勞工不至於被形形色色的政治人物與政治議題攻防牽著鼻子走,而能夠堅持呈現勞工問題方方面面的真實面相與尋求一切可能的的改革契機,想來,才是台灣社會追求社會公平正義與實現照顧社經弱勢者的真正原動力,也才能夠真正為一代代苦勞大眾追求最大化最優化的權利與安全等勞動條件,而有著這樣子拒絕與執政者合作的獨立工運的持續鞭策,過去長期自許比國民黨更照顧勞工也長期在選舉中依靠勞工選票獲勝贏得中央與包括台北市在內全台各縣市地方執政權力機會的民主進步黨,也才永遠不會忘記了自己的初衷與許諾,那些關於給弱勢者與被壓迫者希望與未來的初衷與許諾。


以上一點淺見分享。

小評中共十九大

不令人意外的是,中共黨內自由派國務院副總理、前廣東省委書記汪洋的入常反映了習近平在《工作報告》中正式提及的「我國穩定解決了十幾億人的溫飽問題,總體上實現小康,不久將全面建成小康社會,人民美好生活需要日益廣泛,不僅對物質文化生活提出了更高要求,而且在民主、法治、公平、正義、安全、環境等方面的要求日益增長」中的改革開放將近四十年後的當前中國社會浮現的「日益增長」的「民主、法治、公平、正義、安全、環境等方面的要求」,也正面回應了先前重慶市委書記薄熙來等相關黨內勢力試圖利用改革開放三十年後「我國社會主要矛盾已經轉化為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發展之間的矛盾」的新社會矛盾並吸納因而出現的中國民間社會新左派呼聲來藉以取得議題與政權主導權的黨內外挑戰。

此外,與江系上海幫頗有淵源的上海市委書記韓正的入常,也顯示了在與同江系具有一定程度人際交互牽連的薄派受到整肅以及孫政才可能因接任重慶市委書記後整頓薄派不力等因素而受到政治紀律檢查後,習近平試圖重新與包括許多紅二代與紅頂商人的後革命第一代領導人江澤民相關勢力達成新的妥協,畢竟,由大陸媒體先前尚能報導薄熙來之子薄瓜瓜在紐約第五大道為女友挑鑽戒以及留陸薄熙來家屬受邀出席習近平父親習仲勛追悼會,乃至於薄本人在秦城監獄待遇不惡而近日甚至傳出以肝癌為由保外就醫,薄派鬥爭似乎並非僅限於薄熙來本人及少數親信的腐敗問題而己。此外,同樣值得注意的是,接任重慶市委書記並承擔孫政才政治紀律檢查工作並持續進行針對薄派與孫人馬的重慶市委整理工作的被視為習近平人馬的陳敏爾並未入常,相當程度上可能也意味著與江系勢力的再妥協與再整合。而中紀委書記王岐山屆齡退休以及十九大前夕針對部份解放軍高幹的臨去秋波的反貪腐調查,多少也釋放了針對薄派等的反貪腐鬥爭可能持續進行但轉化為常態性的反貪腐調查工作等訊息。

同樣值得注意的是,過去被視為團派出身的前總書記胡錦濤隔代指定的接班人胡春華此次並未入常。除了過去擔任河南省委書記時的政績略嫌不足之外,孫政才政治紀律檢查案爆發時,胡春華被視為策動整肅薄派的胡錦濤所指定的接班人選卻明顯延遲表態支持習近平領導的中共中央整頓可能過於寬容薄派的孫政才,難免受到預先為了接班拉幫結派向部份黨內前薄派人士等進行個人寬容示惠的瓜田李下的質疑,其此次未能入常或許也與此有關。

而王滬寧以中共中央研究室主任入常,除了可能與部份人選的因故未能入常有關之外,也與後文革時代的中共體制進一步穩定化有關。畢竟,只有在比較穩定的政治體制裡,復旦大學學者出身並長期進行政策與政治研究的中共中央研究室主任這類學者專家才有機會進入權力的最高層級並將相關的技術專業與政治法律制度研究帶入最高層政治決策的考量之中,這也突顯了在歷經清末以降因西力東漸而內憂外患迭起的嚴峻大歷史挑戰壓力下從辛亥革命到五四運動再輾轉經歷文化大革命悲劇的現代中國各種政治體制與社會制度實驗之後,後文革時代的中共與中國政治,經歷「南巡講話」到「三個代表」再到「科學發展觀」的理論與實踐摸索尋路改革之後,「紅」意識型態)與「專」(技術專業)之間的辯證關係,也來到了一個新的階段,而這一點,應該是值得肯定的,也應該是值得中共與中國政治觀察家們關注的。

一點淺見分享。


2017年10月23日 星期一

關於台灣長期照護體系建置的一點個人看法

前言

 

由於後冷戰時代第二次全球化所帶來的數波全球產業鏈變化所帶來的已開發國家與前段班開發中經濟體製造業空洞化以及工作零碎化問題以及高度發展經濟體的人口老化趨勢,台灣與歐美和東亞的日韓等已開發世界北方國家一樣面臨了人口老化以及連帶的貧窮老的重要社會政策課題。因此,可以想見,與歐美各國與東亞的日韓等國一樣,台灣的中央政府與地方政府等各層級選舉的主要政黨政策交鋒也開始出現關於老年選民長照議題的各種政策討論,故而,獲得國民黨徵召參選2024年總統大選的侯友宜在內部整合初步完成之後,除了試圖整合藍白等在野勢力以擴大選票基礎之外,也提出了調整外籍看護工申請必須合乎巴氏量表評量規定以及六十五歲以上民眾除綜所稅前兩成者排富外一律免繳健保費的老年福利政策,也就有其公共政策以及選戰策略上的必然性了。

 

不難想像,由於民進黨的長期鐵桿支持者除了人數不多的對政治經濟改革有著高度期許的城市知識份子與城市部份中產階級以及相對於國際跨國大企業與台灣本地大型企業集團而言政經影響力相對薄弱許多的中小企業之外,從街頭反對運動時代起民進黨的基本支持者一直都包括了大量的中南部工農選民,侯友宜團隊以及國民黨選戰工作團隊在整合國民黨內部支持之後轉而開始展開各項內外公共政策議題討論宣傳之時,提出請不起本地看護工而需要申請外籍看護工的中南部工農選民可以不再單憑巴氏量表而申請外籍看護工的政策以及提出六十五歲以上民眾除綜所稅前兩成者外免繳健保費的政策,除了絕對必要的高齡人口照護政策討論之外,也就有著試圖釜底抽薪地以高齡福利政策拉攏民進黨向來擅場的中南部工農基本支持者以希望能夠突破民進黨的中南部總統選舉與立委選舉鐵票的選戰策略意涵了。

 

個人認為,儘管先前台灣許多縣市政府已經推出實施了各種補助七十歲以上中低收入戶健保費的高齡福利政策,然而,一則中低收入戶的定義相對較為明確故而較易估算補助人數與金額,但排除綜所稅前百分之二十的排富政策則因每人每年的個人或家戶總所得與綜所稅納稅金額人數往往一年之內就變化頗大故而難於每年度報稅季後就精算哪些高齡民眾不屬於非排富範圍而必須補助其健保費,而高齡民眾如何確定自己是否不屬於補助範圍而必須每月繳納健保費或甚至必須於下一個報稅季發現自己在新一年度已改屬排富範圍而必須補繳健保費,恐怕會是令高齡民眾困擾的技術問題;二則,以往各縣市政府補助健保費的高齡中低收入戶原本的健保費大致上均只有最低保費的健保費額度,故而較易精算必須以公務預算支付補助的健保費額度,然而,若僅排除綜所稅前百分之二十者,則由於包括了大多數每月薪資所得費基乘以一般保費費率所計算而來的一般保費部份健保費高於最低保費金額故而有其受個人薪資所得變化與總體經濟情勢變化而來的不確定性而難於編列預算並往往必須進行各級政府與衛福部健保署之間的年度年終結算的補退繳補助問題,而在多屬資本利得為費基乘以補充保費費率所計算而來的補充保費部份,不但因總體經濟情勢變動與個人投資成敗起伏較大更為難於行政執行,僅排富綜所稅前百分之二十者而其餘均改為各級政府補助,恐怕並非面對城鄉地區均出現的工作零碎化問題以及農村地區青壯年人口因貧窮遺傳而必須漂流各大都會區謀生所必然衍生的底層社會中低收入高齡者的長期照護安養問題的合理長期政策方案!

 

此外,在選戰政策辯論與政治交鋒方面,由於在全民健保實施之前軍公教人員的公保醫療補助較為完善,而在全民健保實施後,由於民間公司往往以績效獎金或專業加給等名義將許多實質上為每月固定薪資的薪資所得改列為每月固定薪資所得而低報勞健保,軍公教人員的每月薪資所得納入健保費費基部份因申報絕對透明故而採取打九折計算納入以維持社會保險的公平性,此外,軍公教人員的退休金也視為先前薪資繳交政府退撫基金代為管理而於退休後延遲給付故而不納入費基,因此,儘管2017年與2018年兩年相繼推動的軍公教年金改革已大幅縮減軍公教退休福利故而社會各界對於必須運用農工商百工百業民眾所繳納稅金補貼軍公教退休福利的軍公教福利國問題的長年質疑有所減緩,然而,本身為高階警官公務人員出身的侯友宜以及向來重視軍公教福利的中國國民黨選戰團隊此時提出排富綜所稅前百分之二十的六十五歲以上民眾一律補助健保費的政策方案,其實不無可能受到民進黨方面的猛烈抨擊!

 

因此,個人認為,包括國民黨侯友宜團隊在內的2024年總統與立委大選藍白綠各黨競選團隊願意開始針對後全球化時代面臨的人口老化與貧窮老問題提出各種老年照護等高齡福利問題對於台灣社會而言絕對是件好事,然而,各黨總統候選人倘若當選後要實際推出要進行立法實施的高齡福利方案之時,恐怕還是必須召集相關團體與學者專家包括各高齡福利團體、各類長照機構協會、公共衛生學者以及健保署與勞保局官員進行完整的政策整合研擬為佳。

 

個人認為,一個較為合理可行的政策方案應該包括幾個面向,首先,考量包括勞工在內的中低收入人口乃至於退休金闕如的貧窮老人口的平均餘命確定較短故而降低開始補助健保費的年齡至六十五歲乃至於特定符合社會救濟標準高齡退休民眾的補助健保費年齡至六十歲確實有其必要,且所增加地方政府社福預算可以考慮部份或全部由統籌分配稅款等中央政府公務預算編列補助;第二,應該維持以定義較為明確且大致上本來就只需繳交最低保費的中低收入戶為主要補助範圍應該較為符合社會公平正義的社會救濟原則,而屬於資本利得的補充保費部份則因已有必須一定金額以上相關資本利得所得才納入健保費基的規定故而應該排除在全額補助健保費的範圍之外;第三,由於真正的核心議題仍然是面臨人口老化與貧窮老問題的老人照護等高齡福利政策問題,除了每月金額本就不高的最低保費的健保費補助之外,更重要的還是完善包括機構長照與在地社區長照及兩者之間整合照護服務的台灣長照體系的加速建置,其中,除了適度調整僅透過巴氏量表評量的外籍看護工申請規範之外,由於台灣本地看護工乃至於長照機構必然對於大量引進外籍看護工所造成的工作機會排擠效應必然反彈且台灣本地看護工與長照機構在語言與照護技術方面均較外籍看護工為佳,因此,若能透過強化高度失能者的機構長照補助以及補助強化建置與長照機構乃至於基層醫療院所合作的在地社區長照護理師與社工師對於在家在地照護的中低度失能者的社工社福社區長照工作能量,必然能夠讓本地看護工、長照機構乃至於與長照機構和基層醫療院所合作的社區長照工作者有更好的發揮長才機會並減少對於外籍看護工的不全然必要過度依賴,如此才是同時面臨高齡化社會與貧窮老問題的當前台灣社會所迫切需要的高齡福利政策,而對於許多必須北漂大台北或者漂流到全台各大都會區尋找較佳工作機會而將老人家留在中南部農村的青壯年民眾而言,如此整合長照機構與社區長照的完善長照體系建置也才能使其能夠在家中長輩老有所養得到妥適照護而能夠安心工作乃至於在高齡長照等社會安全體系的安持下揮灑創意而促進各行各業技術創新並進而有意義地促進經濟成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