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2月10日 星期六

殖民者/被殖民者抑或統治者/被統治者?

  議論台灣歷史者往往將戰前與戰後的台灣逕為比較,因而認為國府之統治與


日本總督府之統治具有類似的性質,得出了國府為二次殖民或者內部殖民的奇怪


結論,並以此結論為基礎建構了省籍情結與外來政權論述的謬論。



  異民族殖民者會透過各種關係讓其親近集團得到高位,同民族統治者也會,


兩者雖然均有權力上下隸屬的統治關係,但終究是有所不同的,否則,中國唐代


的關隴統治者集團莫非也是對全中國進行殖民統治?想來不是,這兩者間有它的


差異存在。



  一個最關鍵的差別是,殖民者基於殖民主義的目的,永遠不會讓被殖民者有


與平等的可能性,何況被殖民者反抗時,殖民者永遠可以透過殖民母國內部的民


族性軍事動員來鎮壓(優越的殖民者民族對不服從的被殖民者民族的鎮壓),但


是,同民族統治者為正當化其在人民之間的存在,即使剛開始時有權力利益分配


上的不平等之處,但終究必須透過種種方式讓被統治者能夠逐漸進入權力體制之


內,說到底,同民族的統治者並沒有一個可以讓其進行民族性軍事動員再對異民


族進行鎮壓的民族後方大本營,因而終究必須透過人民對其正當性的自願性接受


才能維持長期的統治。



  近代殖民主義的起源正是工業化資本主義下的高度階級不平等的結果,殖民


國統治者為了取得更大的原物料來源與商品與資本投資市場,也為了讓在本國被


壓抑的勢力如日本的藩閥武士取得能夠另謀發展之處(征韓論的起源正是薩摩藩


閥武士西鄉隆盛),更為了讓勞動階級取得較廉價的原物料等生活物資,使勞動


階級透過殖民地所搾取的廉價生活物資也稍微分享工業化的生活進步而不因生活


的困苦而興起反抗念頭,簡單的說,建立殖民地就是要幫在殖民母國被踩在腳下


的勞動階級和政治失意者在異民族的殖民地找個能掠奪資源的舞台好讓他們別在


殖民母國內部反抗鬧事,幫這些在殖民母國被同民族資本家和權貴踩在腳下的可


憐蟲尋找另一群異民族被殖民者給他們踩在腳下好讓他們心理舒坦點覺得他們也


有人可以踩在腳下而緩解殖民母國的人民內部矛盾,既然如此,又怎麼可能有真


的對被殖民者一視同仁的一天呢?總督府在台灣權力之大直如日本帝國法外的獨


立王國,正是因此而來,而所謂的殖民地革命理論便是認為當帝國主義失去這些


殖民地而使得其無法將其社會內部矛盾的不幸轉嫁給被殖民者時,殖民母國中的


勞動階級與政治失意者勢必回過頭來在其本國之內部尋求公平正義的對待。



  試圖以此為題開始分析比較一些資料,初步的結果為:日本明令台灣本島人


不得成立純本島人的會社(公司),而本島人出資者如華南銀行等,實際的經營


者總經理是日本人,連一般社員(公司行員)也九成是日本人,但國府准許本省


人成立包括台塑等純粹本省人的公司,當然還是有不少有對本省籍地方勢力給予


特許利益攏絡的成分在,但基本上並沒有刻意讓一切產業受制於外省人的情況。


日本人想盡辦法不讓台灣本島人有參政權,國府雖然為了維持反攻大陸的法統以


免動搖軍心士氣而凍結中央層級選舉,但1951年起包括縣市長和省議會都是開放


選舉而且當選者中本省人居多。日本人透過土地調查把15%土地直接納入日本人


所擁有,國府的土地改革並沒有產生「外省籍田僑仔」。因而,初步的結論是:


日本殖民政府是完完全全的異民族殖民統治者,國府則是比較像是唐代關隴統治


集團的同民族統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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